幸福的公式:1+1=1

人类、社会光辉之书早课、每日课程

Laitman_2008-08_292_wp问题:如果我是幸灾乐祸的利己主义者。比如:邻居的汽车被烧毁,我就会欣喜若狂,而如果他购买一辆新车我就感到不幸,那么我在哪里能找出新的获得幸福的公式?
答案:如果你想在邻居遇到不愉快的事情时也感到不高兴,在他愉快时也感到幸福,那么你就应该娶他的女儿J,毕竟这样,他们会是“你的家”。
现在你明白了吗?你必须与他建立关系,以便他的kelim变为你的!如果你们变成一家人,那么你就会享受他的成就和成功。你们只不过需要连接你们的kelim。否则,邻居的每一个成功都将会是你的失败。
然而,由于我们把这些kelim 当作外在的,让我们升到下一个阶段——这就是进行分裂的目标。毕竟如果我现在将这些外在的kelim与自己连接,那么就会获得创造者的品质。只有这样我才能获得它们!
创造者把我分为两个部分,而向其中的一个部分提供了“它对我来说是陌生”的感觉。那么这个“陌生”是谁?毕竟在全部的世界系统中只有两个:我和它!也就是说,那个陌生的对象就是它对我的表现!如果现在我把它与自己相连,这就意味着我在自己内部复制了创造者的品质、它本身。
它在我的内部创造了人为的分别——“我”和“它”,只不过在它的位置上有外在的部分,而后者就被称为“服装及宫殿”或者“他人”。而现在,我愿望的内部包含了两个部分:我和亲近的人。而我需要工作,以便把亲近的人与自己结合。通过这样去做,我获得给予的品质和对亲近人的爱。
当我这样去做,我就开始产生与创造者同样的感觉,而创造者处于那个领域之外。但是我则有办法去想象并感到它, 甚至我从对亲近人的爱转到对创造者的爱,并与它建立关系。
这是特别的专利和拯救:我们能够感到分成两个部分的现实,并去试图将外在的部分与内在的连接!否则我们会非常无奈……我们只不过需要把这世界当作改正自己的手段,世界全部都是为我而创造的,以便我达到创造者

来自:2010年1月6日的《早晨课程》的第三部分,根据Baal Sulam的文章《对〈光辉之书〉的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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