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对现实的感知分为内心的和外部的。我们把内心的东西描绘成善良的、美好的,因为我们觉得它属于我们自己;相反,我们把外部的东西描绘成有害的、邪恶的、外来的。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很容易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不管这些行为对他人有多大的伤害,而我们却很难为他人的行为辩解。
改正这种以利己主义为中心的认知的建议是,发现他人其实就是我们自己。通过加强理解、感知和自我反思,然后在周围社会的帮助下最终改正自己,我们应该达到这样的境界:我们开始感知到世界就在我们的内心中。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世界和其他人都在我们的内心,为什么我们还要继续称他们为”他们”,而不是”我们”或”我”呢?”他们”是我们不认同的思想、品质和感受,我们将其感知为存在于我们外部。
有了这样的认识,我们就会努力使自己对这些品质产生积极的感觉。然后,我们在多大程度上把它们视为自己的品质,它们就在多大程度上成为我们的内在品质。同样,那些我们不能明确感觉到是我们自身特质的特质,对我们来说仍然是外在的感觉。
通过将世界视为同时存在于我们的内心和外部,这种二元性帮助我们更快地改正自己,从而将世界视为我们个人的内在整体,就像我们灵魂的十个Sefirot一样。除了这个灵魂,什么都没有,我们感知到的一切都是它的一部分。
当我们开始这个改正对现实的认知的过程时,我们就会感觉到朝着这样一个方向的进步是一个”开始-停止”的过程,一个冲动接着一个冲动。我们可以把它比作一只跃起前的老虎。它先是摇摆,然后跃起,再摇摆,再跃起。每一次飞跃,我们都会达成对一个额外的领域的包容,而这个领域本应是以前的外部领域。
这描述的是精神上的进步,我们发现自己存在于一个单一的灵魂中。这个灵魂分为内心和外部两个部分,在卡巴拉智慧中称为Galgalta Eynaim和AHP(Awzen、Hotem、Peh)。它们也被称为一个人内心感受到的Shoresh(根)、Neshama(灵魂)和Guf(身体),以及我们在外部感受到的Levushim(衣服)和Heichalot(宫殿/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