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一个学生通过斯坦尼斯瓦夫·耶日·莱克的以下名言提出了这个问题:
“如果动物故意杀人,那将是人类的行为。”
换句话说,动物出于生存需要而本能地杀人,而人类则可以超越生存需要故意杀人。那么,为什么人们会认为被称为“动物”是一种冒犯和贬损呢?
这是因为我们需要认识到自己在自然界中的位置,并明白我们必须有意识地发展和实现自己的命运。作为人类,我们不仅仅是直立行走、思考和创造。这意味着我们要超越束缚动物的本能,利用我们内在的独特能力——我们的选择自由——有意识地成长。
动物的行为是本能的。它们帮助或伤害彼此,并非出于道德考虑,而是遵循自然法则。然而,人类却与众不同。我们有选择。我们可以选择贬低、羞辱甚至杀害彼此,也可以选择超越利己主义的愿望,以他人为重,像关爱自己一样关爱他人。这是人与动物之间的关键区别。
尽管我们拥有卓越的智慧,科技也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我们有时会做出比动物更恶劣的行为。动物不会为了个人享乐而杀戮——它们的行为只是为了生存。但人类呢?人类会为了获得一时的优越感和满足感而互相摧毁、无视和伤害。
成为真正的人意味着超越这种利己主义的本性。这意味着发现自然法则——爱、给予和连接的法则——并让自己与这些法则保持一致。这些法则中最普遍的一条是“爱你的邻居如同爱你自己”。当我们按照这条法则生活时,我们就会与维系和发展生命本身的原动力保持一致。
当然,遵循自然法则的道路并不容易。起初,我们可能仅仅因为感觉良好而选择为他人行善。即使这是向前迈出的一步,但它仍然是利己主义的——我们帮助他人是为了实现自我。当我们不再出于私利而行动,而是为了效仿自然界爱与给予的本质——给予和爱而不求回报时,我们才真正成为人类。这种意图的转变将我们从动物提升到人类,这是最全面的意义。
我们不再把他人当作满足自己享乐的工具,而是把他们当作相互连接的整体的一部分,像感受自己一样感受他人。当我们达成这种境界时,就会体验到和谐、安宁和幸福的生活。我们与自然本身产生共鸣,这是人类生存和进化的目的。
因此,保持动物本性或超越动物状态成为人类,意味着超越我们天生利己主义的愿望,不再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谋取私利,培养爱而非仇恨,团结而非分裂,给予而非索取。然后,我们与自然界爱、给予和连接的法则保持一致。这就是为什么希伯来语中“人类”一词“Adam”源自“相似”(“Domeh”)一词,即源自“我要像至高者一样”(“Domeh le Elyon”)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