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的(不存在的)宪法【以色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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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一次大选后关于以色列新政府组成的谈判之后,以色列的宪法问题再次被提及。尽管有一个充满活力的民主制度,甚至反犹太复国主义的政党也参与选举,甚至参与政府,但以色列始终未能就宪法达成一致,自1948年5月14日成立以来,一直没有宪法。

如果不是因为在过去几年中,出现了破坏以色列人对国家司法系统信任的事务,这也不会成为一个问题。当涉及到政府的立法权与最高法院撤销其认为不公正或违宪的律法的权力争论时,这个问题尤为严重。

有关以色列宪法的一些想法来自其他国家,如英国、德国、美国和加拿大。然而,这些外国的想法总让人觉得有些不妥。因此,没有一个被采纳。

我相信我们没有接受任何一部西方国家的宪法是有原因的。以色列国是一个犹太国家,而犹太人从他们成为民族的第一天起就有了宪法。事实上,只有在他们接受了宪法之后,他们才被宣布为一个民族。如果我们现在采用它,我们将立即恢复我们的稳定与和平。

古代的以色列社会是建立在团结、相互负责和向穷人施舍的基础上的,所有这些都来自于对他人的关怀。以色列宪法的座右铭,实际上也是其律法体系的座右铭,是”爱邻如己”。

以色列真正的宪法不是为了组织人们现在的生活。相反,它是为了改变人们的本性,从自私变成体贴和关爱,并引导他们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即爱人如己。

古代希伯来人被教导不要按照人类的想法来生活,而是要按照来自存在的最基本法则——给予和接受的法则,以及它们相互作用的方式来生活。由于其他国家没有相应地制定宪法,以色列的政府自成立以来就本能地感到所提出的宪法有些不妥。然而,由于我们已经失去了爱别人的能力,也不知道这一点对我们的人民至关重要,所以领导人觉得没有一部宪法是正确的,尽管他们无法阐明或解释什么是适合以色列的宪法。

为了让以色列重建社会,并在其境内和与邻国建立和平,以色列必须回归其根源。我们必须提醒自己我们民族的崇高目标——通过我们的榜样给世界带来统一和团结——并从我做起进行努力,直到我们成为这个榜样。

就像在西奈山脚下的”就职仪式”上,我们接受了律法并承诺遵守它一样,以色列人民必须首先采用他们最初的宪法–爱他人的承诺,然后我们才能起草一部合适的宪法。如果我们颠倒顺序,在我们承诺关爱他人之前就起草宪法,那么利己主义就会取而代之,我们就会成为一个暴政的政权。

如果我们想在一个由自由人组成的自由土地上茁壮成长,我们必须努力实现一个也是唯一的目标:关爱他人,不亚于关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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