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自然界最强大的力量。它创造、产生、催生系统,并维持生命。但为什么我们称之为“爱”的力量呢?
在我们的世界里,爱意味着吸引力。我们被那些能给我们带来快乐、满足或某种内心满足感的东西所吸引。这个“东西”可以是声音、颜色、形状,甚至不必是一个人。但对人来说也是如此。我们被那些给我们带来快乐的东西所吸引。
许多哲学家讨论过自然如何爱我们。在卡巴拉智慧中,“自然”与“创造者”是同义词。但自然爱我们,我们应该回报自然,这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爱是自然最基本的规律。它是相互吸引的力量,使连接、延续和生命本身成为可能。这就是为什么繁殖、生命的延续源于爱。爱不仅仅是一种情感,更是一种带来和谐与平衡的功能。自然系统通过这种给予和接受、相互维持的相互愿望来运作。
但当我们谈论人类的爱时,我们通常指的是截然不同的东西。人类的爱基于自私,即每个人如何从他人那里获益。即使我们对他人行善,也是因为这样做让我们感觉良好,或者我们能得到回报。纯粹的利他主义的爱,即只考虑他人的幸福,在我们的世界里并不存在。人们不会无缘无故地爱。即使隐藏起来,也总是有个人利益。
这就是为什么爱会很快变成仇恨。如果我们爱一个人,就会期望得到回报:关注、忠诚、快乐和安慰。但如果这个人背叛了我们,比如欺骗了我们,那么我们原本期望得到快乐的来源就会给我们带来痛苦。这种转变就会产生仇恨。爱消失了,因为它不是基于给予,而是基于接受。
那么,为了唤醒真正的无条件的爱,我们必须改变什么?要达到无条件的爱,就必须超越自己。也就是说,无论别人如何对待我们,无论好坏,我们都要继续以仁慈、关怀和尊重对待他们。当我们不再根据自己得到的东西来计算,而是开始为了给予而活时,绝对的爱就成为可能。只有到那时,我们才能接触到永恒的自然法则: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