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爱

人类、社会团结精神工作自然、创造者

laitman_2008-11-14_7126爱的特性是给予。去爱意味着去给予。因为满足了对方,我自己感受到满足。我怎么才能满足他呢?用什么来提供满足?通过我对他的态度。那么他怎么能由我而满足?只有如果他爱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以爱来对待他,他就会因此而感到满足。而且如果我不爱谁,就会把他的好心当作驴肝肺,而且这会使我和他更加疏远。
创造者本来就以爱的方式来对待我们,因此,只有向它、对它而言我们才能表白自己的爱——满足它、令它愉快,那是因为它本来就爱我们。
人与人之间这是不可能的。只有如果我们在人与人彼此关系中揭露创造者,如果我们渴望团结以便在我们内心出现了对它的爱,只有这样在我们之间能够建立关系并揭示出爱。那是因为这一爱使用着创造者的爱,换言之,必须要有三个力量“我、他人、创造者”,否则爱情不会存在。必须要他本来就给那些渴望的提供爱!从而,如果人与人之间关系中不包括创造者,我们就无法达到爱。
爱不会是单方面的。爱意味着将你自己的对谁的态度来满足谁,然而,他本来就爱我并享受我对其的态度。
换句话说,只有人和创造者之间才会存在爱,因为创造者原来就爱人。而且,人与人之间也可以有爱,一旦他们之中存在着创造者。因此,对“爱人”、动物、人们、孩子的爱都不算是爱,这只不过是我们对这一切的态度的表白。那是因为我满足某某的“对某某”的愿望,但却不充满其对我的爱——这爱干脆不存在。这样一来,仅仅如果创造者作为爱的根源存在于我们内心,此爱才能浮现。
因此互相担保(Arvut)的条件在每一个人中造成对创造者的爱的出现信心,甚至保证互相团结一切的爱将会成功。正好当人再也不需要什么,能够以爱充满他并给予一种似乎创造者那样表白自己的爱的机会。当每一个人接受到独特和对未来安全(Arvut)的感觉那一刻,他就可以演变对亲近的人爱,并将爱向他人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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