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社会的有益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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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刑法的原则规定了惩罚的必然性。一个人应该知道,如果他犯了罪,他就会被抓住并被定罪。而这种恐惧据说可以使他免于不当行为。

我的回应:不幸的是,我们总是得出错误的结论。恐惧无济于事,犯罪还是发生。如果同样的罪犯每天工作8个小时,之后每天再花6个小时从事精神方法,那么我们会看到它有什么帮助。

这不仅会有帮助,会使他们成为社会最有用的成员。通过审查他们的自私冲动,他们将开始了解什么在控制他们。他们会改正自己,改变并开始感受到为什么会发生在他们身上。处在这种状态下的人更有可能进步,无论他是多么可怕的罪犯。

只要这种具有极大的利己主义——强硬的、以利己主义为导向的人开始遇到一种揭示真正更高境界的方法论,他们就会成为最容易被改正的人。我们只是以错误的方式对待他们。

问题:假设一个犯了某些罪行的人在工作和学习卡巴拉方法论,所以他正在被改正的过程中,但还没有被改正。在这个时候,他是否应该被隔离?

回答:不,你不能把一个人与社会隔离开来。这是由社会因素造成的。有必要把他放在正确的框架中,正确的环境中,给他分配工作和学习,使他每天有1516个小时在那里忙碌,其余的时间用来睡觉,还有一点时间给家人。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歪曲它。

那些从监狱里释放出来的人,他们所有的内部系统——生物的、生理的、心理的——都会受到伤害,并且受到可怕的创伤。人不是为这个而生的。我们看到,这不会导致任何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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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KabTV节目特写。推定无罪” 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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