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线

早课、每日课程精神工作

Laitman_8308_wp我们不懂得,两种相反的现象怎样才能同时存在:接受、感到满足并同时向给予我满足的对象提供快乐。这些感受毕竟是相反的。这两个方向(一个朝着我,另一个朝着创造者)怎样才能联合起来?在我们的世界上没有这种例子,因为它只是基于一种愿望——自私的愿望。
精神世界则还有一种愿望——给予的愿望,而这两种愿望在那里一起工作。
但它们之间首先必须要发生冲突……
享乐的愿望滋长,并与给予快乐的愿望发生矛盾。借助第三条线能够达到它们之间的和谐:这不是普通的两种愿望的连接或妥协,而需要这两种愿望(我和它)体现为一个整体。只有在最高之光的帮助下,才能够这样去做。这光向我提供理解并将它们彼此连接的能力。

来自:2009年9月10日的《早晨课程》,对课程的准备

三个宗教精神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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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时候没有接受者

人类、社会利他主义利己主义

laitman_2009-07-30_2156_us问题:你说,所有人都要获得给予的品质。但是,如果有人给予,就应该有人去接受, 不是吗?
答案:接受者是为了给予而去接受,就像这样向给予者作出了赠予。 平衡仍然被保持,但在另一个阶段上, 没有接受者。
我从你那儿接受是因为我要通过这样去做来给你机会表现、展示你对我的爱。当我接受时,那不是真的接受,因为我为了你才这样。
精神的系统根据这一原则而运转:不管从谁那里你都不可以接受任何一切,你只能给予;无论给谁,并这样满足他们。 而他人很愿意向你接受,因为通过这种举动他们向你表现出自己的给予的品质。因为当人家接受时,其实也给予了你——赠予你机会去给予他。
在我们的自私自利的世界里,如果人们在家庭中爱着对方,也可以出现这种彼此间的态度——每一个人向对方作出赠予:按照另一个人所想的那样去行动。
然而,在这种状态下,他们就像是小动物一样。而在精神世界里,我们由于这种彼此之间的关系变得与创造者相同(因为什么都给予),而且由于这种关系是相互的,所以具有从他人那里无限接受的机会。就在那时,所有世界的全部信息和能量都经过了每一个人。
爱是个规律
爱?只有在精神世界!
谁能帮助“脱皮”?
动物与人类层面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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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通过光和愿望的团结

人类、社会精神工作

laitman_2009-05-xx_ny_5084问题:你说过,如果人把自己的品质和特点连到一起,那就会达到完美。这是什么样的连接?
答案:人内部含有两种力量:接受的愿望和给予的愿望,创造物的品质以及创造者的品质。我们必须以正确的方式来连接它们——即让它们平衡起来。
我们的接受的愿望本来就仅仅为了自己而运转。将之与给予的愿望平衡起来,意味着改变其使用的方式。接受的愿望本身留下来,而其使用方式必须改变——从“为了自己”变为“为了他人”。这样它就会变得与创造者的愿望——给予一样,人就会获得创造者的品质并达到创造者的阶段,也就是说,在通过新的方式使用的愿望中感到完美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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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向更高的生活

卡巴拉、学习自然、创造者

rav_2008-11-07_blackpool_sea_img_3319_w问题:看了“细胞的内在生活”视频我明白了你是怎么从医学控制论走到卡巴拉的。

答案:其实这类视频让我们知道了研究细胞和整个个体的运作的科学家的想法。我不是生物学家,我的专业就是由假的器官来形成个体的部分。但为了这样去做,先要描述其行为。

卡巴拉一下子给我揭露了世界最基本的规律———“最佳自我主义的规则”:在任何物质存在的层次(非生命的、植物的、动物的和人性的)都通过尽量小的努力(力气、给予)去接受经量大的(满足、愉快)。该条件是每一个事件(动作)的背后,而且它一定要引起某个动作。

我们无法抗争此规则,甚至非要依赖于其所制定的去做。我们存在于其中。其对我们控制隐蔽造成我们自由存在的幻想。逐渐地这个规律揭示出来,而我们发现它使我们与自然相反。自然呢,虽然创造了我们世界的物质,但创造了与自己完全不同的物质并越越它。那是因为自然(作为外在的球状,其中存在我们的世界)却是绝对给予的规律。

最佳接受(利己主义)规则的实现令我们与绝对给予的规律越来越相反,换言之,我们的世界越来越不同于自然(创造者)。对于我们而言,遵守绝对给予的规律意味着“像你自己,爱上你接近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人为了能够正常地生存下去都会收到他必需要有的一切(不是最低限度,而就是所必需要有的)以便他的动作给社交带来好处。与自然的相同使我们感到全部的宇宙是由完美性充满着的。

这就是从医学控制论到卡巴拉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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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的本质

Baal HaSulam人类、社会自然、创造者

Baal Sulam 的文章世界中的和平

每一个人的本性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去利用全世界的生物。而他给亲近的人所给予的一切都是逼迫给予的,以便诡计多端地利用亲近的人,并同时不使知己感到他的别有用心,从而使知己让步。

Baal Sulam 的文章《对<光辉之书>的结语》

“如果一个人生活的一切均是为了自己而去接受,他如何才能获得与创造者相同的特质,如何能达到其任何动作都是为了给予亲近的人的状态呢?要依赖于自己的本性,人无法为其他人益处作出甚至一个小的动作;而且当他给与别人时,不得不期望着由此获得恰当的回报。此外,当人对自己的状态感到满意时,无法做出任何行动。这样一来,是否可能,一个人做出所有的动作都是为了给予其他人,同时自己不受任何益处?

Baal Sulam 的文章《对<光辉之书>的前言》,第20项
我们的本质是所有创造物的本质,而创造物恰恰是接受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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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傲是自私的形式吗?

利己主义

问题:骄傲是自私的形式吗?我想起来了一种情况:一个非常饥饿的人因觉得羞耻而拒绝施舍者所准备的膳食。给予的人,知道他羞愧,就问:“你干吗这么骄傲而拒绝吃呢?放低自己并去吃吧!”

答案:在这些情况下,施予者比接受者更为自私和骄傲。所以,接受者可以无羞耻地去接受食物,同时他会使施予者享受其势力:在驾驭接受者所不情愿的欲望上。

在卡巴拉中情况却不同。当一个人渴望逃脱其自我主义时,就能感觉到他与创造者是多么的不同并且感到羞耻。否则,创造者不会展现给他。在我们的世界,给予者与接受者存在于这个世界的阶段———不可避免的利己主义,于是他们俩彼此建议(帮助)对方如何弥补羞愧并得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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