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之火

光辉之书精神工作

《光辉之书》,Truma章节,第443条:地狱里的罪恶的判决是为了给犯罪者量刑。然而,地狱是日夜燃烧的火。就像犯罪者由邪恶基础的火被加热,以强烈地(这由邪恶基础导致的)违反Tora所说的。就这样在地狱里火来烧毁他们。
地狱是把利己主义揭露为邪恶的阶段,当人感到他是接收者,而耻辱的火燃烧着他。就这会让我们发生改正。此外,在这个“地狱”状态中,人具有一切,就是没有给予的品质,于是人会感到痛苦。我为了我的利己主义具有所有福利和满足,但我却不渴求它们。我想给予,因为这样我会对创造者很亲密。我不愿意作为接收者!这就是地狱。

来自2011年7月8的早晨课程的第二部分, 根据《光辉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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