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仇恨的边缘!

团队、环境精神工作

为了获得光,我要很强烈地渴求它。而因为我是利己主义者,所以这个要求应该很严肃——在憎恨之边缘。从字面上看,我却不能忍受这光,不愿意想它,觉得它是所有事件发生的原因。但毕竟实际上一切都来自它。
那时我感到我与光是完全相反的,并理解,就是它把我做成相反的样子,是它在我内部里创造不好的感受——这样我开始感知到黑暗。
感到了彻底黑暗是光的优势(希伯来文——itaron)之后,我开始感知某种比黑暗更高的(希伯来文—— eter)——我感到光。
换句话说,我应该非常冷酷和严格,应该是“巨大的犯罪者”,以达到与光相反的状态,那时我能够感到光全部的力量。
而如果黑暗是微小的,无法感到光在里面所具有的那一切。应该是“埃及的黑暗”——真正的我的自私的愿望。
但为了感到黑暗也需要光!谁没有从事研读,便不会进入黑暗。一切正好相反!由于上课之时人为自己吸引光,人会发现他处在黑暗中的程度。
我们是在光的影响下而发展的,光让我们经过这些所有阶段:人一会感到黑暗,一会感到光——并这样进步。
黑暗的感受是好的感受:黑暗是我发展中的状态之间的阶段——就像昼和夜那样。

来自2010年12月8日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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